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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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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訂房程序]
.請用電話預訂,並留下姓名及聯絡電話。
.在訂房之日起三日內,將訂金匯入指定之
帳戶。(訂金通常為房價的二分之一)
.將匯款收據註明訂房日期、姓名並傳真至
本山莊,訂房程序始成立。
.若訂金未能按時匯入、未傳真匯款收據,
電話預訂之房間將自動取消。
.訂房者須於住入當日下午 15:00 後 check in
。逾時自動取消。(若有特殊情形,須以
電話告知到達時間。)
.若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前來者,訂金可
保三個月或退款(逾期恕于沒收);若是
自己本身之因素不能入住,則於入住三日
通知本山莊否則,訂金沒收。(團體十日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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