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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人:遙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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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 |
2006/09/10 02:2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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遙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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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等級:一般會員 |
文章次數:9 |
評鑑次數:0 |
抽獎次數:154 |
註冊日期:2005/08/10 |
登入次數:106 |
最後上線:2008/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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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前幾天和閃光去台北某商旅休息,我加了兩個小時,總共五個小時,因為前一天沒睡好所以都在睡覺,check out時櫃檯小姐說我超過時間,我說沒有吧我算的很準,拿到鑰匙是12:04現在是17:06,小姐看看電腦說超過兩分鐘,電腦計時沒辦法.... 兩分鐘~~兩分鐘.....電腦計時~~沒辦法~~沒辦法......... 我傻在哪,雖然想跟她吵,不過閃光趕時間所以就算了,可是我越想越氣,超不甘心,進房退房是都不用走路嗎,超過兩分鐘算我逾時費一個小時! 真的太誇張了,我記得以前有看過一篇文章,說退房至少都會通融10-15分鐘的阿,我想請問前輩們,逾時到底怎麼算,有明文規定嗎? 實在太不甘心了....................... 後來覺得他連房間都給我貴的,禮拜天中午,居然沒有較便宜的房型,給我第二貴的,最好是這樣,不可能所有房間昨天剛好住滿又都剛好12點退房吧,實在越想越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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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覆人:光點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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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
[ 隱藏內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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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日期: |
2006/09/10 03:4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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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點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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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等級:一般會員 |
文章次數:54 |
評鑑次數:0 |
抽獎次數:196 |
註冊日期:2005/11/18 |
登入次數:74 |
最後上線:2008/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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