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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討論版違法經營民宿為了賺錢不顧消費者權益 1
主題:違法經營民宿為了賺錢不顧消費者權益 版別:住宿討論
 發起人:。圈圈。 文章: 3 回覆: 9 點閱: 6015 發表日期: 2010/01/30 09: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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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經營民宿為了賺錢不顧消費者權益))


高雄市台北市都是院轄市
根據政府法令 都會區、集合住宅(大樓) 根本就不能經營民宿
合法旅館必須要接受 觀光、消防、衛生、建管、警政、國稅…等各單位管理、必須要繳稅;必須要為消費者權益強制安檢強制保險。
這些不法民宿業者不須要接受各單位管理、不須要繳稅!沒有為消費者權益強制安檢強制保險。警察亦難以管到他們。可真是神通廣大
違法經營民宿(或以日租包裝欺騙消費者);消費者根本就沒保障
政府目前根本就難以管制到它們,消費者只能自求多福
消費者可要小心了!萬一發生事情,欲哭無淚、追討無門。如果出了大問題或甚至出了人命
違法民宿大多是二房東,收了你的錢,萬一 發生危險嚴重的事情!違法民宿業者可能拍拍屁股就跑掉了!反正房子又不是他的!花錢的是你,你跟真房東又沒有租約、沒法律保障關係,你還有可能是違法侵權吃官司因為你跟真房東又沒有租約卻住到人家房子裡。
違法民宿沒有管制 沒有強制安檢 強制保險;萬一真發生事情,消費者可就追討無門了。政府法令如果管不了、消費者可不能不要命。
『市區的高樓大廈(不合法的民宿)』跟『風景區的合法民宿』;完全是兩碼子事ㄚ!消費者可不能不察,要小心自求多福了。
坏人臉上又沒寫個坏字,萬一遇到坏人又該如何是好,還有以前有發生重大事件的....亦是要看人住了ㄚ;更何況它們根本亦不見得會具實告知。
我請教過律師說:85大樓如果考慮到火災,天災人禍的;上面的『合法光觀飯店_金典』《消費者是有保障的》;那下面旁邊的違法的ㄋ?
消費者可不能不察,要小心自求多福了。
消費者如果不幸遇到違法、無恥加上無能;看來只能自救了!


皺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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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回覆人:站長 文章: 2865 抽獎: 43 回覆日期: 2010/01/30 09:31:32
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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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民宿,只能申請設置在觀光地區,

不能申請的只好以日租的方式,遊走在法律邊緣,

而且也不止是民宿,包含汽車旅館,飯店,旅館,可能都有消防上的問題,

所以這也是政府應該重視的問題之一

民宿管理辦法:

http://admin.taiwan.net.tw/law/law_show.asp?selno=52

 

ps:台北市和高雄市不是直轄市嗎?什麼時候下降為院轄市

http://zh.wikipedia.org/zh-tw/%E7%9B%B4%E8%BE%96%E5%B8%82

現時中華民國有臺北市高雄市兩個直轄市,其資料如下:

  • 臺北市:總面積272km2,總人口262萬人(2009年3月),人口密度9639人/km2
  • 高雄市:總面積154km2,總人口153萬人(2009年3月),人口密度9939人/k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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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回覆人:。圈圈。 文章: 3 抽獎: 0 回覆日期: 2010/01/30 09:55:51
。圈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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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直轄市   就是院轄市ㄚ↓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Special%3A%E6%90%9C%E7%B4%A2&search=%E9%99%A2%E8%BD%84%E5%B8%82&fulltext=%E6%90%9C%E5%B0%8B

這樣子對麻 ↑ ?    站長...謝謝你的指教 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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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回覆人:kelly~ 文章: 350 抽獎: 277 回覆日期: 2010/01/30 12:44:46
ke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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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就是院轄市兩者沒有不同,

直轄市為法定名稱,而院轄市是一種俗稱,

院轄市的由來是因為直轄市是由行政院核定的,所以有時亦稱為"院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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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回覆人:站長 文章: 2865 抽獎: 43 回覆日期: 2010/01/30 18: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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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圈圈。

站長又上了一課,原來是一樣的,真的不好意思...sorry

中華民國行政區劃

http://zh.wikipedia.org/zh-tw/%E4%B8%AD%E8%8F%AF%E6%B0%91%E5%9C%8B%E8%A1%8C%E6%94%BF%E5%8D%80%E5%8A%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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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回覆人:。圈圈。 文章: 3 抽獎: 0 回覆日期: 2010/02/06 06: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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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沒關係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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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回覆人:pktank 文章: 1 抽獎: 0 回覆日期: 2010/02/21 22:37:12
pkt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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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想挑戰樓主這個話題!!

1.民宿就是自家裡的副業,那申請經營民宿的合格地區的家中會有消防措施?

2.既然在城市都會區不可以用民宿的名義經營,那在大樓裡面的房子就沒有消防措施嗎?城市建設 大樓管理辦法這類的規範都沒有嗎? 如果是沒有的話那現在的大樓管理委員會的消防設備檢查是在檢查什麼?

3.如果都會區的業者有繳納租賃營業稅,有正當並且正確該屋合格可報銷的憑證,這樣的業者也是違法嗎?你可知道在公司行號營業申請是有租賃營業項目的.至於長租/或是短租那只是雙方的約定爾已.

4.我個人認為樓主這篇文章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什麼是遊走法律邊緣?業者的房子物件條件不能合乎民宿的申辦班要求,但是他們有套用其他的條文法律等相關規定來進行合法營業,為什麼要說他們不顧消費者權利?

5.樓主的善意是可以被理解的!但是內容當中卻是有誤導看倌的內容!! 我認為你要一體兩面的都表現出來而不是一面倒的訊息傳遞.你用民宿的字眼來放在這些業者身上,但是他們在都會區本來就不是民宿,你卻要告訴大家他是違法民宿,人家也告訴你他們是短期日租套房! 你再外地租一間私人套房租期時間為數年或是數個月你會用民宿的角度看待他嗎?那要是短租一天~到數天呢?

6.在我看來這些業者指部過是因為現在的法律沒有是用他們的條文,然而他們需要生存也願意守法的話,還是有的業者是有去政府機關申請營業執照的,人家也是找出適用於他們的現況的條文去做合法的申請執照,為什麼就要說他們是遊走法律邊緣?為什麼就說他們是包裝日租屋?為什麼這樣的型態在都會區你們就是要認為他是民宿?簡單講!在郊外大自然的是稱之為民宿!! 那在都會區的型態沒有被規範在民宿的條件內,他們引用"租賃"的規範法律條文就是遊走法律邊緣嗎?

7.你提到85大樓!! 你可知道這些業者他們所採用防間本來是建商設計好的一房一衛的標準規格,今天這些物件套房,就算不作日租,他們的規格已是不變的!你本身有沒有進過85大樓的這些房間看過呢??依照85大樓的建設規格在這種高樓的要求規定會比一般住家差嗎?

8.我會知道是因為我曾經參予過85大樓的某私人財團日租屋投資案去看過去了解過! 所以在此給予一些正面的訊息,以匡正視聽.

9.在某些不肖業者確實是不好!但是消費者本身也要去注意!發現不對勁的業者就不要交易,這是消費者本身素質的提升.

10對的人我們要認同,不對的人要揪出!!但是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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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回覆人:ㄚ千 文章: 65 抽獎: 0 回覆日期: 2010/03/04 17:48:58
ㄚ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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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yam.com/steve1024/article/26653537

http://bullying.ci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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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回覆人:ㄚ千 文章: 65 抽獎: 0 回覆日期: 2011/02/07 16: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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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8~29 新聞
背包客、消費者大家小心了,不合法的民宿業者、日租套房,問題層出不窮
因為不必像合法旅館受到政府嚴格管理
出門在外還是小心一點為上

疑騷擾女客遭警搜…………….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HQu2EBnvJI&feature=player_embedded#
http://interush.tw/news_list_1_detail.php?fname=5938363.xml

當妳看到這些問題的時後會不會《哇!哇!昏倒!》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_N13zWHdmI&feature=related
http://interush.tw/news_list_1_detail.php?fname=5938363.xml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8010205886
http://blog.yam.com/steve1024/article/2665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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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回覆人:ㄚ千 文章: 65 抽獎: 0 回覆日期: 2011/07/09 15: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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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自由行_高雄旅館住宿

對於旅客的安全大家有甚麼看法:旅客如果住在不合法的民宿!相關單位 ,他們一定會很警張,有事沒事來關心一下,職責所在阿。帶回去問候一下!請妳喝杯咖啡阿!亦是不無可能的。除非妳們有辦法隱密到不讓他們知道!

我看那就更遭了,咖啡會喝到睡不著ㄋ(蓄意隱瞞)

消費者大家小心了,不合法的民宿業者、日租套房,問題層出不窮

因為不必像合法旅館受到政府嚴格管理

出門在外還是小心一點為上

都會區

‧‧‧「高雄訊」高市府觀光局10日再度重申,任何以日租套房攬客的行為都是不合法的‧‧‧‧‧‧

http://tourism.kcg.gov.tw/newslist.aspx?pid=72E26F3A121B5FCC

http://blog.yam.com/steve1024/article/26653537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8010205886

http://www.qk.to/bbs/list.asp?id=10238

疑騷擾女客遭警搜…………….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HQu2EBnvJI&feature=player_embedded#

http://interush.tw/news_list_1_detail.php?fname=5938363.xml
當妳看到這些問題的時後會不會《哇!哇!昏倒!》

我們不必要,亦不想。被一大堆色瞇咪的異樣眼睛叮著看

把一般旅客的我們,當特種行業看。

萬一遇到色狼被盯梢怎麼辦?
小萱說:我的男朋友如果帶我去那裡,我就把他的屁股踢爛!

拒絕網路霸凌: http://bullying.ci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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