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在飯店內摔倒受傷的處理方式討論 |
版別:七嘴八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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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人:亞利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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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 |
2010/11/02 21:3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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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利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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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五晚上我參加了一個好友曉鈴辦在motel的生日派對,唱歌唱到半夜三點才離開,隔天中午接到壽星的電話,說她在浴室跌倒而且受傷了,短暫電話交談後便去醫院找她,這件事讓我想起前陣子熹姐也曾在motel的浴室滑倒過,一樣在浴室滑倒,也一樣受了傷,但不同的業者有不同的處理態度,也讓兩位傷患有完全不同的感受,今天就來好好比較一下順便跟大家討論若不幸遇到這樣的狀況應該要怎麼處理,也請大家不吝發表意見讓消費者對自己的權益更了解。

先來回顧熹姐的愛摩兒指甲外翻事件(請看上方照片),當天因為滑倒踢到玻璃門造成整片趾甲外翻流血,受傷後通知櫃台先由房務送醫藥箱過來,但因指甲已經無法復原需就醫處理,於是由夜班主管陪同熹姐搭乘計程車前往醫院,該名主管除負責看護照顧傷患之職,也全程負責所有開支,由醫院回來後該館經理前來致意並贈送消夜,因為我們是一次定兩間房,所以見者有份,我也吃到了,隔天退房時櫃台致意並贈送禮卷(免費休息卷),事後有接到一通電話關心狀況,這樣的處理方式,大家覺得如何呢???


再來看這次曉鈴在Q的事件,因為要接櫃檯的電話從浴缸出來滑倒,踢到玻璃門導致整片玻璃門倒下來砸在她身上(請看上方照片),事發後通知櫃台一樣由房務送醫藥箱,房務發現沒辦法處理所以請主管來,主管到後說明須釐清責任歸屬(意思就是可能要賠玻璃門),隨後由傷患自行駕車前往醫院,如果我跟希亞沒有到醫院,那曉鈴就是一個人在急診室進行麻醉及縫合,然後自行回家,這是星期六下午的事情,到現在3天過去了,別說甚麼補償,連一通關心的電話都沒有,這樣的處理方式,大家又覺得如何呢???
其實有很多可以改善的地方對吧????
1.即使傷患不願意搭救護車至少要代叫計程車吧??
傷成這樣還要人家自己開車很奇怪
2.人受傷了,先送醫院吧,講要釐清責任這種話讓人感覺很不悅(還講不只一次)
才剛在貴館消費9000塊的人不會賠不起
3.防滑措施及標示不足,聽起來不重要但這可是法院判決賠償的依據之一
4.態度.....
最後.....身為一個消費者在這種狀況下應該要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
如果是情侶打架摔倒,那還是鼻子摸一摸自己(或請櫃台)叫計程車去醫院就好了
如果是使用館內設備造成傷害,除了怪自己蠢,館方也有責任吧?
既有責任,就不能置身事外,該要求就要求不用客氣。
另外飯店都會為消費者保意外險,記得現場要拍照,就醫要有驗傷單,請飯店協助跟保險公司接洽,須注意通常保險公司都很被動,自己要主動點不然錢可能永遠下不來。
如果處理的真的很差很讓你不滿意很生氣,就走法律途徑吧。
大家有意見或建議請後補,今天就先這樣了,後續發展大家有興趣我再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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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覆人:楓情飄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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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2 21:4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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楓情飄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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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暫時卡位~晚點再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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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來補文了~
基本上,滑倒就可以把門弄倒,飄雪第一個反應會是,這個門有沒有固定好?這是怎麼樣的一個固定方式?
再者,不管今天是無意還是蓄意弄壞了門,但客人受傷是事實,就算客人有朋友到現場幫忙處理了,當值主管也應該陪同在旁邊,說句不好聽的,最少也聽一下人家說些什麼吧?如此的不聞不問,實在不是好現象。
不知道業者有沒有要回應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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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回覆人:貓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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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2 22:1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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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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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之前工作的摩鐵也曾發生類似的事件(撞破浴室玻璃門導致好幾處割傷),先就之前的處理方式是由主管陪同前往就醫,後續是公司投保的保險公司去與傷者做後續理賠事宜。畢竟是客人帶一群人來開轟趴才會發生,本來要求賠償撞破的玻璃門,但到後來好像也因客人強硬的態度免於賠償......
也有新聞曾報導,某摩鐵因浴缸旁沒張貼小心腳步之類的警語或止滑條,讓客人滑倒受傷,一狀告上法院獲勝判賠的案例。
看照片很明顯的就像亞利安說的浴缸旁的防滑措施不足,屬於後者。
我想,要是業者再這麼安靜,就直接投訴各大媒體吧!這樣業者態度應該會有所不同....若不想曝光太多,可請媒體用匿名或作變色變音處理。
想到再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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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覆人:l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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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3 14:3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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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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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回想當天所發生的事~
我現在想起來~
手都在發抖~
但~
令我更火大的是~
Q motel 至今~
連一通慰問的電話都沒有~
事發已經第4天了~
事情是這樣子處理的嗎~
還有~
我出事的第一時間~
房務送醫藥箱來~
但~
房務看到我全身都是血~
竟然沒有問我~
要不要叫救護車~
然後走去看我跌倒的地方~
只說~
我沒辦法處理~
我去叫我主管來~
這中間~
我等了大概8分鐘~
如果我今天割到的是大動脈~
這8分鐘可能是我的生死命耶~
難道~
我的生命比不上一塊碎玻璃嗎~
再來~
我要開車前往醫院時~
車都還沒出車庫~
Q 的主管說~
責任歸屬我會請保險公司來釐清~
ㄟ~
你是沒看到~
我身上都還流著血喔~
還在跟我說~
責任歸屬~
難道~
我的命是不值錢嗎~
是人的生命比較值錢~
還是你館內的玻璃比較值錢呀~
再來~
我以為~
Q 會派人跟我到醫院~
結果~
也沒有~
還是我一個人~
開著車去醫院~
如果我在前往醫院途中~
有什麼意外的話~
這樣子又該怎麼辦~
我真的覺得~
Q 在處理事件的態度上~
讓我大大感到不悅~
甚至我自己在想~
要等到 Q 打電話給我的時候~
應該不是要關心我~
而是要跟我談賠償玻璃事宜了~
唉~~~
現在只要看到玻璃門~
我都會先傻一下~
在走進去~
整個陰影超大的~
也不知道何時才走的出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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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回覆人:永遠的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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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4 19:4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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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的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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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事情不K業者一下~他們大概也不太會想裡一個普通的住宿客人吧!(我是說不良的業者)
所以會吵的小孩有糖吃的理論這個時候就可以派上用場啦!!
遇上業者是這種態度時就想辦法私下蒐證~錄音錄影之類的~~再來各大報紙投訴
我想這個效用會比單一個人在網路上呱~~呱~~呱~~呱~~來的更有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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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回覆人:熹望相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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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4 22:1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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熹望相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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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上頭的"大姆哥"就回想起那天脚指甲成90度的慘狀...
剛開始還沒什麼反應 沒想到..唉.....痛啊....
對於那晚協助就醫的業者 真的很感謝
叫了車又陪同到醫院 回來後又準備宵夜 隔天還送小禮物
最難能可貴的是 居然在幾天後 還接到關心的電話
服務業 真的能做到這邊 只能說"就甘心"
很多事情 不是比裝潢有多好 而是比有沒有心 如何緊急應變
不管如何 說一聲 "抱歉!!沒將事情處理好 讓妳感到不快"沒這麼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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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回覆人:bomomm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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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8 00:3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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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momm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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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上線:2019/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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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PO好多天了,
想說來看看業者怎麼處理,
才發現原來業者都沒有消息。
請業者快點出面處理一下吧!
看到亞利安PO的相片曉玲滿身的傷就覺得好痛哦!!
我覺得業者處理真的很差吔~
事情發生了應該先不管誰的錯,
第一時間就該先照顧傷者,
不管怎樣人是在你們家受傷,
先就醫之後再來談責任歸屬還差不多。
請以後要去Q MOTEL的朋友考慮一下吧!!
在Q還沒有一個合理的解釋及處理之前,
為了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著想,請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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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回覆人:~自由自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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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0 12:1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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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自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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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上線:2013/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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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先關心傷者.....再來談後續責任歸屬問題吧@@
而且傷成這樣....還讓人自行開車就醫....真不人道>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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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回覆人:卡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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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0 17:3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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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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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上線:2016/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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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就投訴水果日報和數字週刊
像今天有報導某牛肉麵連鎖店的湯裡有一隻蜈蚣
也是投訴給水果日報
然後各新聞台就都有報導了
ps 剛看到業者在11/5有回覆問與答裡訂房的問題
可是業者“剛好”沒看到這篇的樣子
所以到現在都沒看到業者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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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回覆人:ㄚ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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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4 18:0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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ㄚ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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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上線:2017/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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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補充一條法則
這是中華民國觀光法裡有規定到
當顧客至旅館消費時所造成疾病等
應於36小時內協助處理
大致上是這樣
今天去考試考到的
詳細法條內容或是罰則要再去翻觀光法(第一次聽到)這本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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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回覆人:*~kik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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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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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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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日期: |
2010/11/14 22: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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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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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等級:VIP會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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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鑑次數: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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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上線:2011/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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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在飯店內摔倒受傷的處理方式討論
改成--->
主題:在「Q MOTEL」內摔倒受傷的處理方式討論
顯眼點,看他們如何處理!!
再冷處理...消費者自有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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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回覆人:isaac |
文章: |
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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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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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日期: |
2010/12/16 12:1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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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aa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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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上線:2014/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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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故案例看起來應該是屬於Q MOTEL的錯
基本上服務業的處理方式應該是比照熹姐的處理方式
先協助送醫在做後續的慰問
反正一切費用保險公司都會理賠(提的出單據的部份)
這部份是不管顧客的對與錯(公共意外責任險)
是屬於無過失責任理賠的
Q MOTEL在第一時間就再推責任
後續也不慰問追蹤
其實這可以寫存證信函給對方
或是縣市政府的消保官檢舉
反正對方有沒打電話給你慰問追蹤
這些都可以從自己本身的通聯記錄裡找出來的
因為已經過囉一個多月囉
不知道後續處理狀況如何
如果要申訴的話
記的要在半年內申訴
不然會有時效性的問題
而且保險公司也不會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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