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日期:2008/2/16 下午 12:31:12 內容為:取消預約一事是我們交接上的疏忽,真的很抱歉,隔天您來電抱怨,主管仍一再的向您道歉,確實是我們須改進.
1/19預訂的訂房單確認您訂房的習慣是要求保留2間房-確認為再來作選擇,實際上本館並未授意櫃枱如此的訂房作業,預約訂房一般為指定房型,一間房號來作預約,除非沒有指定房型只要價位上的要求來作預約的訂房,此外並不接受保留幾間房型來讓客戶現場再看看的決議.房間內部本館己全面在櫃枱電視牆及網路上公佈照片來讓客戶作選擇,希望不要讓客戶有掃興的情況發生,但您仍有此疑議,亦非常抱歉,堅持要改回原訂的另一間510號房,但因房間使用中,仍堅持要等待,不考慮其他房間,進房時間櫃枱的回覆是符合程序的,只是本館櫃枱因評價因素幫您修改進房時間是須要主管另外簽呈同意才能辦理.希望您能包函,也期待您下次訂房請確認房型後再來電預約,本館將為您保留指定房型.
本不想再做回應當看到貴公司此種顛倒是非的回覆,真的非常令人氣憤。
您回應【隔天您來電抱怨,主管仍一再的向您道歉】其實貴單位主管的回答是,會幫我保留住宿的權益,至於事情的情況會詢問當班人員。
再者您提到保留兩間房間,讓我到現場後再決定,其實我在訂房時以清楚表達因我進住時間前後長達約四小時,為使貴旅館方便起見才告知兩個以上房型,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