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由於網路的評價頗佳,住進了此motel 第一天花了3180住了203房,
基本上服務與房間都還滿意,3/8就繼續預定住了一晚,據櫃檯說明2680以
上價格的房間需10點後才可入住,雖比平時少了4個小時的入住時間,但也接
受了建議,但3/8號8點就開始等著十點入住,啟知10點到櫃檯卻被告知須等到
10:30後才可入住,本人馬上提出權益受損,業主不可因想多做一次生意卻犧牲
已付錢的顧客權益,豈料櫃檯卻說不滿意可以全額退費,完全沒有同理心懷,殊不
知為了能在10點入住,之前就放棄了可以入住其他旅社的權益,也足足耗了兩個
小時在等待,又晚上10點後退費給消費者,是要消費者住到何處?其損失豈是一
句不滿意可以退費可以解決,希望日後內部溝通能夠加強,危機處理可以加強.否
則消費者不滿的心理只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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